涉大马9毒窟案 狮城男主脑被提控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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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大马9毒窟案 狮城男主脑被提控

    来自新加坡的毒品案主脑(左),被警方押送至新山法庭面控。

    (新山19日讯)一名33岁新加坡籍男子,相信是涉及柔佛州9个毒窟案件的首脑,今早被带至新山法庭面控,罪成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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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柔佛州警方在过去10天内一网打尽9个毒窟,相信是此案首脑的33岁新加坡籍巫裔男被告莫哈末海勒查,共面对两项控状。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3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在依斯干达布蒂里一栋公寓单位内,涉及贩运毒品2万2217克(即22.217公斤)的一粒眠(Nimetazepam)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贩毒)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不少过15次鞭刑。

    两名涉及毒品案的印裔男嫌犯(左2起),被警方押送至新山法庭面控。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4日清晨5时左右,在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内被发现体内含有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吸食或体内含有毒品)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5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以及被实施监管令不少过两年、不超过3年。

    被告听取完第二控状内容,立即要求法庭允许他聘请律师,并且要求保外候审。法庭过后解释,被告因罪行严重不得保释,被告才停止要求,并且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阿齐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将案件择日过堂,以等待相关化验报告出炉。

    承审此案推事西塔雅都,将案件订于3月8日过堂。

    拉吉阿纳塔(后排左起)与弟弟阿瓦纳斯、弟媳依琳哥斯娃丽(前排左)在面控后,被警方带离法庭。

    案件订于3月15日过堂

    柔佛州警方在完成调查今年1月份的两起毒品案之后,週四将4名主要嫌犯带到新山法庭提控。除了上述的新加坡籍男子,其余3人是较早前涉及操作贩毒集团的夫妻档嫌犯及其兄长。

    由新山第三推事庭审理的案件,3名印裔被告同时面对贩毒和拥有毒品指控。

    第一控状指第一被告阿瓦纳斯(33岁)与妻子,即第二被告依琳哥斯娃丽(34岁),以及兄长,即第三被告拉吉阿纳塔(28岁),于本月10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新山士姑来富莱苑(Taman Sri Pulai Perdana)7/3路段一户民宅内,涉及贩运毒品2万3810克(即23.810公斤)大麻二酚(Cannabis)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2)(贩毒)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新加坡籍男子莫哈末海勒查(前排中)面控后,被警方带离法庭。

    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将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不少过15次鞭笞。

    第二控状指上述3名被告在相同日期、时间、地点,不当拥有171克的氯胺酮(Ketamine,又称K他命)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拥有毒品)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定罪,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拉雅诺艾娜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将案件择日过堂,以等待有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案件承审推事莎莉妮,将案件订于3月15日过堂。

    基于案件属于严重罪案,3名被告皆不得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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