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团图偷龙转凤 啤酒假冒苹果饮料
(新山19日讯)柔佛州关税局在过去3个月,先后侦破3起走私烈酒和香烟的案件,起获总值逾312万令吉的烈酒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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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法分子使用各种方法,企图掩人耳目,包括从中国进口3个货柜到柔佛州,以苹果饮料作掩护,实为走私啤酒,企图瞒天过海;不法分子也在住宅及油棕园内藏匿私酒及香烟。
柔佛州关税局主任米斯峇胡丁今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该局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破获3起走私案件详情。
首起案件于去年11月30日,柔佛州关税局巴西古当执法组接获情报,在柔佛港口起获3个从中国进口的集装箱内暗藏的走私啤酒。
他说,有关集装箱内申报的货物是苹果碳酸饮料,然而当局发现大部分集装箱内的物品,都与申报货物不符。
“经过执法员检查,在3个货柜内,只有前面5排箱子内装的是如申报的苹果碳酸饮料,之后的箱子内装着的都是啤酒。”
米斯峇胡丁指出,当局一共起获23万4000令吉的货品,逃税额估计达149万3000令吉;当局也扣押事件中3个货柜,价值1万5000令吉;所有被扣押物品及含税值为174万2000令吉。
当局目前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3(1)(a)条文(未如实申报货物)及相同法令135(1)(a)条文展开调查。
一旦罪名成立人士,在133(1)(a)条文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在135(1)(a)条文下罪成人士,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租民宅当私酒仓库
走私集团租下民宅充当私酒仓库,关税局人员闻讯而至,逮捕一名孟加拉籍外劳。
米斯峇胡丁指出,关税局双溪埔莱执法组获得情报,于今年1月1日突击一个位于乌鲁地南烈光镇的民宅单位。
他说,执法员在单位内,发现各种牌子的疑是私酒,当场逮捕一名34岁孟加拉籍男子。
他说,经过调查,走私集团租下该单位充当临时仓库,放置走私物品,当局起获物品价值为2万1400令吉,涉及逃税额为8万2000令吉。
他说,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条文,以及1976年税务法令74(1)(c)条文调查此案。
油棕园藏走私香烟
米斯峇胡丁指出,来自关税局昔加末分局的执法组,于今年1月1日,也突击位于昔加末甘榜波莪登雅的一处油棕园,并起获大量走私香烟。
他说,执法员抵达相关地点展开搜查时,没有发现任何货物拥有人,并在帆布下发现相关走私物品。
他说,当局起获的香烟达76万4000根,货物总值27万5000令吉,逃税额为100万2000令吉。
“走私集团将私烟藏在油棕园内,企图瞒过执法单位后,再把货品销售到市面。”
他说,当局援引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条文调查此案,罪成人士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