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警方在新山一带的3个地点展开突击行动,在短短两小时内逮捕12名涉及非法燃放鞭炮及烟花的男子。
警方配合新年,在大年初一(22日)凌晨1时至3时10分,在新山南区一带展开上述行动。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在行动中逮捕了12人,年龄介于19岁至45岁。
他说,警方也起获8包含有49发的烟花、6包含有168发的烟花、1盒“KK288”型鞭炮、4盒“W600”型鞭炮、1包含有25发的烟花,及一个打火机。
“警方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3(5)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