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31日讯)人力资源公司业主涉嫌以虚假文件,向社险机构诈领“职业振兴计划”逾24万令吉,今日在虚报申领罪名下被控,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且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
被告是34岁的S.安布卡尼山,今早被反贪会提控上庭,面对9项控状,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1年5月13日至12月24日期间,在柔州社会保险机构服务部门,提呈以其公司名义申报参与的“职业振兴计划2.0”,即“职业振兴计划3.0”表格,并在该奖掖计划下索款24万6400令吉。
被告试图以上交虚假的48名雇员资料(实际上并非其公司员工),蒙骗接洽他的社险机构官员。

这9项罪行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虚报申领),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不少过涉及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代表律师阿马普力星求情,被告早前受行动管制令影响公司收入,家有两名年幼的孩子和患病在身的父母需要照顾,希望能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允许被告以4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个月必须向柔佛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法庭谕令案件展延至2月26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陈俊耀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