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宾建议施加条件 可负担房屋 限制转售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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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泓宾建议施加条件 可负担房屋 限制转售

    陈泓宾呼吁政府,关注转租和转售可负担房屋的问题。

    (麻坡1日讯)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陈泓宾建议政府,对可负担房屋施加条件,确保被津贴的可负担房屋不能被自由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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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日前在国会辩论环节中说,房屋作为基本需求,在第12大马计划中,马来西亚也设立了建造50万间房屋的目标。

    “可负担房屋的需求很高,甚至是超出供应量的多倍需求,因此自80年代起,政府开始将私营发展商纳入在可负担房屋的建设当中,之后更要求发展商,在每个房屋发展计划中,设定30%的可负担房屋固打。”

    他说,在可负担房屋需求节节攀升的情况下,每一位获得可负担房屋的民众,都是幸运儿,能够获得可负担房屋的理由,在于这些人是需要被帮助的低收入阶层。

    “然而,发展商津贴和建造可负担房屋,将亏损转嫁至其他类型房产的买家,这也意味着,普通房产的买家,间接津贴协助这群可负担房屋的受益者,不过,却有人滥用可负担房屋的申请机制,将可负担房屋视为一种投资,而非基本需求。”

    他说,根据PropertyGuru DataSense总经理祖托尔指出,在中低价房屋的二手市场中,至少有30%的买家是投资者;在金马仑,大量的一马房屋则被用作民宿,赚取利润。

    “这是我们房屋政策中的漏洞,如果这样情况继续下去,真正需要房屋的低收入阶层,将难以获得适合的可负担房屋,市场的房屋价格将居高不下。”

    他认为,可负担房屋不应作为一种投资工具,而是应该用来解决社会的居住的需求问题。

    “虽然部分州政府如雪兰莪州和柔佛州对转售设置附加条件,例如禁止在5年或10年内转售,但转售价格过高的问题和转租房屋的情况依然存在。”

     

    房政部需设管制转售指南

    陈泓宾说,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需在国家房屋政策中,设立清晰的管制转售指南,供中央政府和州政府机构参考,禁止出租和控制转售可负担房屋。

    他建议,如第12大马计划内所述,设置可负担房屋的转售顶价,严格考虑购买者的背景,确保中低收入阶层受惠。

    他说,政府也能在可负担房屋中合约设置条件,如未来不再居住在该屋时,只能将屋子卖回给政府,让政府能转售给其他中低收入阶层。

    “或在合约中设置条件,如果有任何人滥用可负担房屋作为投资活动,政府有权赎回该房屋,并将之再释放出给社会大众。”

    他认为,政府应研究修改国家土地法典,在可负担房屋的地契上进行限制,确保可负担房屋不能被轻易转售。

    “通过对各类转租和转售活动,设置更严格的条件,将间接降低可负担房屋的不当需求,同时,我们能确保可负担房屋在市场上的供应量只增不减,这间接增加可负担房屋市场的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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