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导:刘彦运
(受访者提供照片)
(新山9日讯)商人怀疑陆路交通局在转让摩哆车牌过程有“猫腻”,准备报案,不料反遭执法单位“当球踢”,至今报案无门!
轮胎业者陈杰文(35岁,住在新山本乐花园,Taman Ponderosa)在2019年通过朋友,花了10万5000令吉购买一辆摩哆及注册车牌JAJ 2号,不料遭陆路交通局取缔,指注册车牌没有经过合法转让程序。
他今日向《中国报》指出,他当时是通过一位朋友的朋友,购买到这个车牌。
“其实这个车牌已经转让了两次,到我的手已经是第三手。我们的转让手续完全合法,当时也是由第二手的车主交去陆路交通局办理手续,所有手续及程序都是合法。”
他说,他在去年11月突然收到陆路交通局的信函,指他的车牌没有经过合法的手续转让,不能使用。

“陆路交通局的理由是第一手的车主投诉说没有转让车牌。这是不合理,因为我们的转让手续完全符合陆路交通局的程序。”
他指出,后来他怀疑是陆路交通局有官员涉嫌贪污,将车牌非法转让。
“我向陆路交通局提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准备报案,包括投报反贪污委员会,但是陆路交通局不肯提供文件。”
他说,他只好向警方报案,但是警方却说没有证据,无法开档调查,叫他去投报反贪污委员会。
“我到反贪污委员会投报,该会官员说必须要拿到陆路交通局的文件,否则无法开档调查。”
陈杰文指出,他甚至去到布城的反贪污委员会总部,但还是无法开档。
“到目前为止,能够投诉的部门及单位我都已经投诉了,他们就是无法开档调查,我希望通过报章及舆论的压力,让有关当局还我一个公道。”
对此,记者联繫柔佛州陆路交通局的公关主任,唯尚未获对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