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闹市用e-scooter危险骑行 警方:微型交通工具禁上路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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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闹市用e-scooter危险骑行 警方:微型交通工具禁上路

    视频显示一名公众骑着电动滑板车穿梭于车辆之间。

    (峇株巴辖21日讯)峇株巴辖警区主任依斯迈助理总监提醒公众,特定微型交通工具仍被禁止上路,违例者将被充公交通工具,并被施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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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斯迈是针对面子书专页一则24秒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使用电动滑板车(e-scooter)在闹市危险骑行一事,发表文告作出警告。

    他说,有关事件于昨早10时17分左右,在峇株市区大马路玛拉建筑物前发生。警方已展开调查,并将持续展开监察行动,取缔违例上路者。

    依斯迈:违例上路将被罚款。

    他指出,被禁上路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轻便摩哆(Moped)及行动辅助工具(PMA)等。

    “使用这些微型交通工具上路是危险的举动,不只对驾驶者本身而言,也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

    他强调,任何违例上路者可在2021年12月17日开始执行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下被采取行动,并可被施以不可通过罚款解决的罚单(N/C),意即事主须亲自上庭。

    另外,涉及者的交通工具也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12(3)条文下被充公。

    他吁请公众如发现任何人违例使用微型交通工具上路,请立即通知警方。


    (取自面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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