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议会◢嘉福尼:可小幅度发展 不允许剷平整座山地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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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州议会◢嘉福尼:可小幅度发展 不允许剷平整座山地

    嘉福尼:若涉及开发高地,只能建设道路。

    (新山23日讯)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强调,根据柔州地方政府的高地开发准则,目前不允许任何涉及剷平整座高地的开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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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提醒,若任何涉及高地的开发,必须以最小幅度进行,同时只能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开发道路等。

    嘉福尼週三在柔佛州立法议会行政议员总答复时,这样指出。

    他说,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172法令)19(1)条文,任何相关开发都必须获地方政府的批准和发出书面准证,以符合当局规定及要求,同时确保环境的永续性。

    “柔佛州城市与乡村规划局与相关技术单位,联同地方政府已经制定柔佛州内山区和高地的发展指南,并于去年8月25日的柔佛州行政议会通过。”

    他说,该指南是一份重要的文件,让各地方政府在接获发展商申请开发山地、高地和斜坡时作为依据及参考。

    另外,嘉福尼说,2017年环境敏感区复原和发展指南(KSAS)也是其中一项指南,在审批土地开发计划时,地方政府须确保开发区域与附近地区兼容。

    他解释,若发展商的开发规划不适用,当局有权利拒绝相关申请。

    “任何开发必须以土地的稳定,以不影响环境为前提。”
    批准215条人行道项目

    截至目前,柔佛州内15个地方政府已批准215条人行道项目的开发,总长度为22万7116公里。

    此外,14个地方政府则批准51条脚车车道项目,总距离为7万7059公里。

    嘉福尼于週三在柔佛州立法议会行政议员总答复时指出,在2013年公布的马来西亚计划中,已规定任何发展蓝图必须涵盖5个方面,包括人行道、脚车车道、雨水收集再利用系统、废物堆肥计划、邻里菜园发展,旨在确保照顾自然环境和减少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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