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妇误吃有毒的鸡腿鱼(河豚),食品安全问题,必要省思和重视。
吃了鸡腿鱼后中毒出事,已不是第一宗了,有人从鬼门关逃回来,有人不幸就此丧命。
二十多年前在发生吃了鸡腿鱼中毒死亡事件后,政府曾禁止销售,违例者会被罚款,因此有不少鱼贩不敢售卖,而不少消费人也深知鸡腿鱼不能吃。
不知是执法不够严厉,又或是执法上有漏洞,这些年来仍然见到有人卖鸡腿鱼,巴刹鱼贩就透露,不时有批发商来兜售鸡腿鱼,有警惕性的业者都会拒绝进货。
市场上没得销售,就用网购或预先订购的方式,总有人会买,消费人吃了后没事,就觉得安全了,不当一回事。
这种行为等于助长危害,反正卖出去吃了没事就行了,就继续卖,有需求有供应。
一次又一次的不幸事件,一再发生,究竟要怎样才肯重视?
这次事件中受难家属沉重地公开惨痛经历,就是要让人民觉醒,重视食品安全,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更呼吁政府立法,以期终结悲剧。
业者要有良知,明知含毒素,明知处理不当会出事,为何犯险售卖?
今次又有人因鸡腿鱼而送命,政府须认真立法执法,全面禁止销售鸡腿鱼,包括其它含有毒素的海产,保障人命安全。
不止是鸡腿鱼,各种食品、食肆卫生与安全,更要严厉执法,避免食物中毒事件,让人民放心吃一口饭。
执法要严才会有人怕,不要再漠视,不要再让更多人受害,制止悲剧重演。
——居銮办事处主任邓珮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