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丹戎巴葛致命車禍,出事前4人輪流開寶馬繞圈,卻在最後一輪中不幸失控撞入店屋後起火奪五命;其中一名曾試駕寶馬的女子,今早承認超速駕駛,被判最高罰款5000元(1萬6585令吉),以及吊銷執照36個月。
曾轟動一時的丹戎巴葛致命車禍發生在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清晨約5時40分。一輛白色寶馬超速失控撞入丹戎巴葛路第37號店屋後起火狂燒,車上5人喪命。
5名死者是龍俊偉(29歲)、葉振銘(29歲)、陳永豪(28歲)、黃竑傑(29歲),和張企翔(26歲)。

驗屍庭在進行研訊中曾提到,涉案人士在事發前曾在宏茂橋一帶聚會飲酒,隨後再到丹戎巴葛吃宵夜續攤,並繼續買醉。
眾人吃宵夜後在餐館外閑聊,後來便聊起要試駕龍俊偉的跑車。
龍俊偉讓3名友人輪流試駕跑車,最後親自示範時不幸失控,撞入店屋後,寶馬才起火。
龍俊偉的女性友人是第三個試駕寶馬的駕駛者。她同樣從丹戎巴葛路往岌巴路(Keppel Road)方向路段,開車到英莪街(Enggor Street)後,U轉至丹戎巴葛路往麥士威路(MaxwellRoad)方向路段,最後再U轉回到餐館外。
該女性友人是26歲的符依琳(音譯),案發時在新國當行政人員,上個月9日被控一項超速駕駛的罪行,她今早承認罪行。
她以每小時109至181公裏的時速飆車,超過每小時50公裏的時速限製。
被告隨後由律師代表,在繳付罰款後,變裝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