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保母凌晨带7个月大男婴到公园“散步”,不料实际上在虐待男婴,导致男婴身上多处瘀伤。
男婴母亲揭发后立即报警,警方已扣留这名有虐待婴孩前科的本地保母调查。
新山北警区警方周五(12日)凌晨4时30分左右,接获一名妇女投报,其7个月大男婴被保母带到士姑来大学城一带的公园后,遭保母虐待。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于周六(13日)发文告指出,据该母亲透露,她于周四(11日)带男婴到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并发现男婴身上有多处瘀伤。

他说,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展开行动,在大学城一带逮捕一名任职保母的34岁本地女子,惟对方否认虐待男婴。
“男婴目前情况稳定,仍在留院观察。”
峇维尔星透露,遭逮捕的保母曾涉嫌虐待另一名儿童,牴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而前往法庭面控;此案件仍在法庭审理。
他强调,警方将援引同个法令调查这起案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该名嫌犯在接受警方初步调查后,已被警方口头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