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控谋杀同乡 要求改误杀被驳回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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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控谋杀同乡 要求改误杀被驳回

    (麻坡29日讯)被控5年前谋杀同乡的尼泊尔籍被告,要求修改控状为误杀,但被麻坡高庭驳回,维持原本谋杀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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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岁被告卡马达茫在事发时为家具厂员工,他被控于2018年10月15日晚上10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东甲县吉双拉勿一间工厂内,使用木材致死同乡柏特汉。

    案情指出,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发现死者躺在血泊中,脸部及头部有伤痕,此案相信是被告与死者在酒精的影响下发生误解,互相挑衅和争执,酿成命案。

    被告通过律师凯仁吉卡鸟向法庭提出,将谋杀控状改为免于死刑的误杀控状,即将原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控控状,改以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提控。

    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然而,凯仁吉卡鸟指出,柔州总检察署希望此案继续审理,拒绝辩方上述要求。

    他说,被告患有精神疾病,曾在新山柏迈医院接受3个月治疗。

    他说,高庭没有列出拒绝修改控状的理由,而控方告知,他们将传召15名证人出庭。

    高庭宣布于8月7日至9日续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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