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刘彦运
(古来2日讯)用公积金向银行抵押申请贷款,可以用,但不要乱乱用!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早前宣布,政府允许民众动用公积金第二户头的存款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条件是公积金第二户头必须至少拥有3000令吉的存款,户头持有人必须40岁以上。凡是与公积金局合作的银行将提供低利息4%至5%,利息比市场上的个人贷款利息低,最高的贷款限额为5万令吉。

政府允许民众动用公积金第二户头抵押申请贷款的措施,也引起一些争议。不过,也有企业界人士认为,这不失为一个折中的措施,对一些急需用钱的人士来说,总好过去借大耳窿。
理财专家则认为,民众在动用公积金作为抵押的时候,必须清楚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鼓励轻易动用公积金作为抵押。
马来西亚财务规划理事会署理会长庄国辉博士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如果符合条件的民众,而又急需要一笔资金周转,动用公积金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考虑。

他说,这项贷款是有利息,民众在动用公积金作为抵押前,需先检视自己的3P,即贷款的目的(Purpose)、还贷能力(Payment Credibility)及还贷记录(Payment History)。
“除了3P,我的忠告是,民众在借贷前还要有3A,即承认自己的财务状况(Ackhowledgement)、分析自己的财务状况(Analysis)及行动(Action)”
他说,民众千万不要有不拿白不拿的心态,不管自己的财务状况及有没有需要,就去贷款。
“公积金属于人民的退休金,必须详细规划,利用3P及3A仔细检视及考虑清楚才借贷。”

郑己胜:经济復甦中 抵押不妥当
柔南中小企业公会顾问郑己胜指出,当政府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允许公众提取公积金应急是正确的;如今经济已逐渐恢復,政府还鼓励民众使用公积金抵押贷款,除了政治因素,最终是苦了中下层民众。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行动管制令期间,人民无法自由外出和工作,没有收入,当时政府允许提取公积金,不但为民众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市场上的经济活动能够运转。
“问题是现在行动管制令已经全面解除,经济也在復甦当中,人民已经能够出来工作,还允许民众动用公积金抵押进行贷款,这点不妥当。”
他说,这会给人民一个错误观念,即不用工作也能够有钱拿,如果公积金拿完了,以后怎麽办。
他认为,政府目前提倡这个措施,政治因素大于经济因素。

曾繁翀:不建议动用公积金
马华古来区会署理主席曾繁翀指出,政府允许公积金抵押申请贷款是折中措施,若非必要,否则不建议动用公积金。
他说,政府因很多民众要求提取公积金,只好推出折中措施,并规定只有40岁以上的公积金存户才可以抵押公积金贷款。
“民众应该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在非必要时,不要滥用公积金存款,毕竟这是为了将来退休生活的规划。”
他受访时不建议民众抵押公积金贷款来进行投资,毕竟这有风险。
“公积金是为了将来的保障,如果不是为了生活所逼,还是不鼓励轻易抵押公积金,毕竟还是有一定的风险。”

善用不乱用
陈学伟(29岁,罗厘维修员)
如果抵押公积金贷款去买可以增值的产业,我认为是可以的。
如果贷款去买车子或其它无法增值的物品,这点不鼓励。
公积金抵押向银行贷款应该妥善应用,而不是乱乱用。
为保障不动用
黄益全(21岁,殡葬业员工)
公积金是规划退休生活的款项,我不会动用公积金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
因为贷款还是要还,而且还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