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裸照后被勒索 警捉到人竟是女子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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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裸照后被勒索 警捉到人竟是女子

    (东甲3日讯)年轻女子在社交媒体结识一名“陌生朋友”,入世未深的年轻女子之后竟传自身裸照给对方,结果一直被对方勒索钱财,警方接到投报后,逮捕到的“陌生朋友”嫌犯竟是一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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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20岁受害女子在近半年内,前后转账共32次,总额为2万7000令吉给这名女嫌犯。

    警方已逮捕一名女嫌犯调查。她涉嫌冒用男性名字的註册社交媒体账号来诈骗年轻女子。

    东甲警区代主任依德利斯阿都拉曼于週六(6月3日)证实,警方于週五(6月2日)下午4时左右,在东甲县斯里尼兰花园(Taman Seri Nilam)逮捕女嫌犯。

    依德利斯阿都拉曼:涉嫌勒索年轻女子的“陌生朋友”竟是一名女性。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20岁受害女子是在今年1月份,透过社交媒体Instagram认识该名女嫌犯,之后女嫌犯利用面子书账户“Rayyan Razak”,向受害女子勒索。

    “嫌犯威胁受害女子,若不给钱,就要散播所掌握的受害女子的不雅裸照。”

    依德利斯阿都拉曼说,嫌犯一直用同样的方式威胁受害女子,受害女子因此被迫转账共32次到3个指定的银行户头,总额为2万7000令吉,而受害女子最后一次转账是在週三(5月31日)晚上11时20分左右,当时嫌犯向受害者索讨600令吉。

    “受害女子不堪一直被勒索,终在汇款隔天告知母亲实情,经过警方调查,受害女子从未曾与嫌犯见过面。”

    他说,警方在展开逮捕该名女嫌犯过程中,充公了对方一台附有电话卡的手机、一张银行卡,以及现金152令吉。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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