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年轻夫妻改口不认罪 不等于无罪下获释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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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年轻夫妻改口不认罪 不等于无罪下获释

    年轻夫妻被告A.珊吉塔(左起)及S.纳根德兰,获地庭法官改判不等于无罪下释放。

    (新山7日讯)“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案;涉及虐打4岁男童致死的年轻夫妻今日在面对修改后的控状时,反口不认罪,获地庭法官改判被告不等于无罪下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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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庭法官基于检控方提出的修改控状有重复内容,当庭释放两名被告。

    两名皆23岁的印裔夫妻被告,分别为4岁小死者的继父S.纳根德兰,以及生母A.珊吉塔,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判决。

    控状指出,两人被控于今年4月28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位于士姑来东方花园一个公寓单位住所内,达成共同意图,以可能令孩童受到生理伤害的方式,疏忽对待及照顾小死者。

    年轻夫妻被告S.纳根德兰(左起)和A.珊吉塔。

    两人的行为牴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巫马法依兹副检察司今日提呈修改后的控状,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嘉马发现控方提呈的控状包含重複内容,改判被告不等于无罪下释放。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诺依扎娜塔莎。

    年轻夫妻被告S.纳根德兰(右起)和A.珊吉塔,之后双双步出法庭。

    今日穿著T-恤和短裤的男被告,以及穿著黑白色T-恤和黑色长裤,并且戴著眼镜的女被告,两人都戴著口罩,之后步出法庭。控方将于明日重新提控两名被告。

    早前报导,一名印裔4岁男童于今年4月28日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救室时,因伤重而死亡。警方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在男童住家逮捕一对涉案印裔夫妻。

    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主任拉末曾发文告指出,涉案夫妻承认曾动手及使用衣架虐打男童,造成男童头部、耳后、腹部及脚部多处受伤。

    两名被告于5月3日面控时俯首认罪,各别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相关新闻>>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 年轻夫妻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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