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年轻夫妇再被控仍不认罪 每人以7000令吉保外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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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年轻夫妇再被控仍不认罪 每人以7000令吉保外

    再度被带往地庭面控的23岁印裔夫妇,两人否认罪行后,获准以每人7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新山8日讯)“涉虐打4岁男童致死”案;再有新进展,年经夫妇昨日在不等于无罪下获释放,今日再度被控上法庭,两人仍否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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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审此案的法官VM.玛贝拉茜拉,最终允准年经夫妇被告各别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须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一次,同时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也不得骚扰案件证人。

    案件择订于7月11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案中小死者的继父S.纳根德兰,以及目前怀有3个月生孕的生母A.珊吉塔,两人皆为23岁,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书内容,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8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士姑来东方花园的公寓单位住所,做出可能对孩童造成生理伤害的行为。两人行为牴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听取控状内容后皆否认罪行,并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额。

    案件主控官S.蒂薇雅建议,法庭允以每名被告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并且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保外候审。

    早前报导,一名印裔4岁男童于今年4月28日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救室时,因伤重死亡。警方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在男童住处逮捕一对涉案印裔夫妻,两人承认曾动手及使用衣架虐打男童,造成男童头部、耳后、腹部及脚部多处受伤。

    两人昨日在面对修改后的控状时,反口不认罪,获地庭法官改判被告不等于无罪下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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