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专卖店手机 男子隔天在家被捕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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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走专卖店手机 男子隔天在家被捕

    (居銮9日讯)一名偷走手机专卖店手机的男子,天网恢恢,隔天在住家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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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偷手机案于週四(8日)下午1时左右,在居銮地王广场附近圣都路的一家手机专卖店发生。

    青年(右)到手机专责店涉嫌要求女店员拿出二手iPhone 11(128GB)手机,接着直接拿着手机逃走。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週五(9日)发文告指出,事发时,男子走进一家手机专卖店,要求女店员出示放置在玻璃桌底下一台价值1599令吉的二手iPhone 11(128GB)手机。

    他说,女店员把iPhone 11手机交给男子查看,岂料男子没付款,直接拿着手机逃走。

    “女店员尝试追男子不果,男子接着骑着泊在手机店前的本田Wave125摩哆快速逃走。”

    警方在男青年嫌犯住家搜出多个赃物,包括他偷手机当天穿的衣服和裤子。

    他说,警方在週四晚上8时18分接获女店员投报,并提供闭路电视摄录男子偷手机的画面交警方调查。

    他说,警长菲达乌斯带领刑事罪案调查组的警员,週五凌晨1时45分左右,在居銮西銮园(Taman Kluang Barat)一户民宅逮捕涉案男子。

    他指出,警方在落网男子住家搜出许多赃物,包括一辆蓝色本田Waze125型摩哆、一台白色二手iPhone 11(128GB)手机、一件印上22号的阿迪达斯(Adidas)T-恤、一件黑色及印上“Dickies”字眼的裤子、一个黑色棒球帽。

    涉嫌偷手机男青年,于凌晨在住处被警方上门逮捕。

    他进一步透露,落网嫌犯是现年24岁巫裔男子莫哈末苏比安,他承认在手机店偷取手机,经调查,他也有蓄意纵火、偷车及毒品案犯罪纪录,被捕后的尿检是阴性反应。

    他说,警方向居銮推事庭申请,从今日起延扣嫌犯,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调查,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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