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銮14日讯)两名华裔商人今日被控利用伪造特别准证,采购受管制的燃油。
被告侯志昌(48岁,译音)和曾伟庆(47岁,译音)被控于今年4月1日上午约 11时11分,在丰盛港路一间油站,用伪造特别准证,牴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刑法第465条文下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侯志昌在聆听控状后认罪,曾伟庆则不认罪,前者的代表律师是阿杜法沙益,后者的代表律师是慕哈末法兹里。
推事慕斯达金苏卡诺批准两人各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订于8月2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诺拉米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