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一名任职保母的54岁华妇,因在托儿所虐待一名18个月大华裔男童,导致男童脸部、脚部和脚底分别有瘀青和巴掌印,被警方拘押调查后控上法庭,被告认罪被罚款1600令吉。
早前被指大力将男童的脸往枕头按压,导致男童脸部、脚部和脚底分别有瘀青和巴掌印,暴力对待18个月大男童的保母,在被拘押调查一个星期后,于上周四(13日)已被警方提控上庭。
54岁被告王美娟(译音)在法庭上俯首认罪,麻坡推事庭女推事阿娜丽亚卡马鲁丁判处被告,罚款1600令吉。
被告王美娟,被指控在托儿所工作时用手殴打一名18个月又18天的华裔男童,因为男童一直哭泣。
案情指出,此案件于前周二(4日)下午1时左右,在麻坡莫哈末丽雅路一家托儿所发生。
受害人的母亲发现,将儿子寄托在托儿所才两天后,儿子脸颊、大腿和双脚竟有瘀伤。
随后男童的父母向警方报案,警方扣留涉案保母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布特拉阿米鲁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林思伟。
此前,控方要求法院考虑到最近发生的托儿中心虐待儿童的趋势,判处相应的刑罚。
然而,被告代表律师要求减刑,因为被告必须抚养一将到大学学院继续学业的孩子。
《中国报》早前报导,男童的父亲杜先生在面子书发文字和孩子受虐的照片控诉保母,揭发此事件。
男童半夜啼哭
男童父亲杜先生说,此事件已深深造成其孩子留下阴影和影响,半夜被惊醒和啼哭。
“目前我们夫妻俩需要依照医院院方的指示,如何为幼小的孩子进行辅导。”
杜先生于周三受询时说,尽管他对判决有所不满,觉得法庭判得太轻,但一切还是要尊重司法。
他庆幸,该事件还好提早被发现,否则后果难以想像,为此,他再也不敢把孩子托负别人,目前已将孩子交由亲人照顾。
他希望借此警醒其他家长,在发现孩子身上有受伤时,千万不要姑息,一定要追根究底找出原因及报警处理。
他也希望,托儿所业者应该严格遴选及审核,禁止心智有问题的人当保母。
“尤其该名涉案的保母,应该被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再被录用,避免再有小孩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