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一家三口原计划在斋戒月期间到沙地阿拉伯麦加及麦地那进行小朝圣(Umrah),并已支付逾4万令吉给旅行社,但旅行社未替事主一家办理签证,导致行程泡汤,因此告上消费人仲裁庭。
来自新山乌达新镇的商人阿末鲁斯塔米兰利指出,有关旅行社的总行设在布城,在新山开设分行,他分别两次共支付4万零470令吉50仙给旅行社,计划今年3月30日去妻子鲁嘉雅及儿子阿迪拉到沙地阿拉伯麦加及麦地那小朝圣。
他说,首笔款项是在去年10月支付,今年1月还清所有旅费,但行程却没有如期出发。
他透露,该旅行社在出发前创建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群组,群组内的30人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小朝圣旅客。
“旅行社只通过短讯沟通,要我们在3月30日前往吉隆坡国际机场,但我们并未前往,因为知道出了问题。”
他说,通常旅行社会要求旅客提供护照办理签证,他之前通过其它旅行社多次参与小朝圣,签证会在出发前一至两个月获批。
阿末鲁斯塔米兰利多次尝试与旅行社联系,但旅行社负责人未接听电话,也没回复短讯,他的儿子也前往该旅行社位于布城的总行,但发现已经关门。
他解释,选择通过该旅行社的小朝圣配套,是因为通过朋友介绍。事前并不知道已有很多人士同样付款给该旅行社后,却没有如愿出发到沙地阿拉伯小朝圣的个案。
“如果我们知道是同一家旅行社,就不会成为受害者。”
英文《星报》今日报导,新山消费者仲裁庭庭主莫哈末扎西鲁拉谕令,涉及旅行社须从8月7日起,分成4期归还总数4万零470令吉10仙的旅费给原告。
另外,朝圣基金局在今年4月吊销一家旅行社的执照,并指是在接到数起投诉个案后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