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游客在圣淘沙的酒店房间吃榴梿后,收到酒店警告信要收她500元(约1730令吉)罚款,幸最后罚款被免除。酒店发言人指,不允许顾客把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带入房间。
一位外国游客上个月来我国游玩,入住圣淘沙湾W酒店,晚上用餐后买了榴梿带回酒店,结果收到警告信。
她在小红书贴文表示,那天与家人外出用餐,经过售卖猫山王的榴梿摊位,觉得来新加坡游玩没吃榴梿的话很可惜。
“难得看到猫山王,我就决定买来尝尝味道。”
由于晚餐吃得很饱,她决定把榴梿打包带回酒店房间再吃,还特意把袋子扎紧以防气味泄露。
她第二天出门后回到酒店房间,发现一封警告信,告知她不能在酒店房间和阳台吃榴梿。
根据游客上载的警告信指出:“很遗憾地通知你,我们将收取500新元的罚款,用于支付额外的清洁费用。”
“我收到通知时非常害怕,我知道在新加坡的公共交通上不能吃,不知道原来酒店也不能吃。”
据她透露,酒店最后决定免除罚款,但不允许下次再有类似情况。
针对上述贴文,W酒店发言人受询时向新加坡《新明日报》表示,为了保护顾客隐私,酒店对此事不便置评。
不过,发言人提醒,酒店一般不允许房客把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带入房间。
“因为残留的污渍和气味需要额外的清理时间,或影响下一批客人入住,这将对酒店造成损失。”
当顾客把这类食品带入房间,酒店一般会发出提醒,是否罚款则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