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公司董事从国外订购一台机器,唯却收到假冒供应商的电邮,要求将逾621万令吉转入其它银行户头,事后查阅才惊觉受骗。
柔佛州一名公司董事,于去年2月从国外购买一台机器,价格为210万欧元(约1051万2655令吉),不久他收到“供应商”的电邮,要求将其中621万6840令吉汇款到一个指定的银行户头。
他随后才发现,供应商并未收到任何款项,供应商也不曾发出更换银行户头的电邮通知。

他再检查当时收到的电邮,发现发送者的电邮地址与供应商有所不同,因此怀疑该公司邮址被泄露,导致蒙受621万6840令吉损失。
柔佛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查曼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于本月9日接获这名54岁公司董事投报,指称坠入商业电子邮件诈骗。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调查此案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卡马鲁查曼也提醒民众,在进行付款交易时应特别留意,尤其收到更换银行户头通知的电邮,可直接向供应商或当事人查证。
“我劝请司方,时刻提升公司电脑系统的安全性,以避免电脑系统泄露至他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