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鱼汤摊老板娘不满女佣没有为家人准备早餐,竟以送她回乡度假为由带她到峇淡岛,随之将她“丢弃”在那里,吓得手机没电的女佣跟德士司机借手机,打电话向中介求救。
被告洪璇玉(51岁,音译)昨日承认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被判罚款1万3000元(约4万4000令吉)。
被告于2018年2月4日到4月28日雇用印尼籍女佣伊斯拉哈图,女佣的家乡在泗水。根据人力部的条例,被告若要将女佣遣送回国,也得送她到她家乡的国际港口或机场。
案情揭露,2018年4月28日早上7时30分,被告因女佣没有给他们一家准备早餐而发怒,没收了女佣的手机。
同天中午,被告通知女佣,称将通过峇淡岛送她回泗水度假10天。峇淡岛距离泗水约1300到1400公里左右。
女佣拨电向人力部求助
被告指示女佣打包行李后,带女佣到新加坡游轮中心,一起搭船去峇淡岛。途中,被告已寻求朋友的帮忙,取消女佣的工作准证。
在船上,被告把女佣快要没电的手机还给她,并把已扣除船票的约350元工资给她。
两人约傍晚6时许抵达峇淡岛,被告就拦下一辆德士,让女佣坐德士到机场再搭飞机回泗水,并让她自己买机票以及支付德士车资。
被告没把女佣的工作准证给她,独自坐船回新加坡。
女佣意识到自己被“丢弃”在陌生的城市,手机又快要没电,濒临崩溃的她跟德士司机借手机拨电向中介求助,过后再向人力部求助。
女佣在人力部的帮助下,在峇淡岛借宿几天,最终于5月2日被带回新加坡。
主控官:被告把女佣 当物品处理
主控官指出,被告把女佣当物品处理,在认为她带来麻烦多于价值时将她“丢弃”,还把她送去峇淡岛而非泗水。
此外,她也剥削女佣,零成本地违法让女佣在摊位帮忙,因此促请法官判她罚款1万4000元。
法官最终判她罚款1万3000元。
‘一佣两用’ 违法让女佣到摊位帮忙
鱼汤女老板不仅“弃佣”,还非法让女佣在摊位帮忙。
人力部发现,女佣在受雇于被告的三周内,几乎天天到被告的摊位帮忙。被告让她切鱼、切菜、炸鱼及洗碗盘等。
被告并没有额外给女佣薪水。
记者今早走访鱼汤摊,洪女士受访时透露,当初是因为手受伤,才让女佣来帮忙,工作时间并不长。
洪女士说,当初并不清楚触法,如今已经认罪,只想事情尽快了结。
至于丢弃女佣一事,洪女士则全盘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