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县署制定《居銮县华人宗教膜拜及庆典活动指南》,规定所有华人宗教组织活动中所需要的膜拜、戏台、宴会及歌台,须在活动日期一个月前根据指南申请。
这份指南的目的是确保宗教活动在合规范围内进行,消除不必要的混淆与障碍,而的确这是需要的。
根据议员披露,农历七月中元节,有庙宇申请主办普渡活动遭拒,引起议论。
对我而言,我并不会认为这是官方故意刁难,拒绝,肯定有其理由,后来就有市议员揭露,有关方面只是以口头方式,并没有书面申请。
中元节活动,不是今天才有,庙宇和组织的理事,没理由不知道要呈件申请,要向哪个单位申请?而地方政府,也应该早有类似指南和规定,是否没向有关人士传达?
身处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国家,对彼此的文化和习俗到底了解多少?对友族同胞而言,中元节或许就是在路边拜拜,然后物品没清理,制造卫生问题的活动;而一些官员更可能只知道农历新年,却对中元节一无所知。
庙宇和宗教组织是否有做好自己的责任,办活动时提出申请,而不是要办就办,毕竟一些活动涉及公共场所,会干扰到他人,有必要遵守规定。
指南规定申请单位要有合法社团注册,但是很多庙宇都是属私庙或是没有注册,当局是否可放宽限定,以谅解方式来面对华人中元节的传统习俗?
多元种族国家,需要的是互相理解和体谅,多沟通、多学习,相信就能避免争议和磨擦。
——居銮办事处主任邓珮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