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4日讯)疑遭点错相,华裔男子的轿车遭人用钝器砸碎挡风玻璃及车窗,他报警后得知干案者是华裔邻居,向对方索赔后,竟被呛:“你报警了,所以我不要赔偿!”
一名网友昨日在面子书群组“笨珍同心”发文,称轿车遭邻居恶意破坏,但对方不愿意赔偿,因此询问网民的建议。

男事主陈先生(28岁,操作员,住在笨珍再也花园)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此事是于8月15日凌晨1时左右发生。
他说,14日当晚10时左右,已有听说附近邻居和别人结怨,遭人砸坏两辆轿车。
原以为事不关己,不料数小时后,却被家人告知泊在屋外的车子,遭人用钝器砸碎左侧车窗及挡风玻璃。

“我出去查看时,发现巫裔邻居也在外头。他告诉我,他于凌晨12时30分左右,看见有3名男女在家门口徘徊,不过他以为对方是对面的邻居,因此没有多加理会,并返回家中。”
“但是过了不久,他就听见有车子被砸的声音。虽然他马上跑出家外查看,但却发现砸车者已逃走。”
陈先生说,他马上到笨珍警局报警,后来也被警方告知,砸车者是华裔邻居。

他说,他曾质问涉案的邻居,惟对方仅说是一场误会,不小心砸错车,但对方却以他已报警为由,拒绝赔偿。
“我并不知道是他们砸车啊,我要怎麽找他们私了?我当时只能选择报警。”

因争执砸桥车
警方透露,涉案的华裔邻居的孩子与报案者的小舅子起争执,一气之下才会动手砸轿车。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警监週一(4日)受询时指出,警方证实接获一名58岁男子的投报,已逮捕2人助查。
他说,警方初步怀疑,涉案的华裔邻居的孩子,与报案者的小舅子起争执,因此才会联合另一名朋友怒砸轿车。

“警方已逮捕两名年龄分别为24岁及26岁的华裔青年。其中一人是华裔邻居的孩子。”
莫哈末苏菲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此案,但基于没有证人,因此此案已被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