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17日讯)7家运输公司涉及超载被提控,推事庭判处总额达4万3500令吉罚款。
有关7家公司是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57(3)条文下,于週四(14日)在东甲推事庭面控。
麻坡县陆路交通局在文告中指出,这7起个案是由该局陆路交通执法主任莫哈末凯鲁负责呈上法庭提控。

当中,有两家公司因为没有派员出庭面控,陆路交通局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第17(3)条文,把违例者列入黑名单。
该局指出,将会继续採取执法行动,确保商用车辆司机和业者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其他道路者安全。
(东甲17日讯)7家运输公司涉及超载被提控,推事庭判处总额达4万3500令吉罚款。
有关7家公司是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57(3)条文下,于週四(14日)在东甲推事庭面控。
麻坡县陆路交通局在文告中指出,这7起个案是由该局陆路交通执法主任莫哈末凯鲁负责呈上法庭提控。
当中,有两家公司因为没有派员出庭面控,陆路交通局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第17(3)条文,把违例者列入黑名单。
该局指出,将会继续採取执法行动,确保商用车辆司机和业者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其他道路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