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一名青年趁女友的好姐妹喝醉後,不顧她反抗,在受害者男友的協助下強奸了她,昨日在高等法院認罪。
根據《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6月27日晚上,地點是新加坡海軍部公園附近的一個公共廁所。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16歲的中學生,受害者則是一名14歲少女,兩人曾就讀於同一所中學,當時被告和少女的好姐妹拍拖。
事發當晚,受害者的男友邀她喝酒,她原本已經戒酒,但因為害怕觸怒男友,也怕他被其他女生搶走,還是答應赴約。
兩人當晚7時到新加坡兀蘭長堤坊買酒後,就到公園裏喝酒,還開直播。被告通過直播得知此事,聲稱自己和女友吵架,心情煩悶,便問受害者能不能加入。受害者在獲得男友同意後,答應被告。
酒過三巡,受害者開始狂吐,男友叫她到附近的公廁清洗幹淨,卻發現她喝醉站不穩,於是便和被告一起扶她到廁所。
豈料,男友和被告卻在此時起了色心。男友先將受害者的外套和上衣脫下,之後被告用外套捂住她的臉,男友便開始性侵她。
不久後,在一旁的被告竟再次用外套蓋著受害者的臉部。這回男友按壓著受害者,不顧她反抗,協助被告強奸了她。
事發後,受害者邊哭邊和男友吵架,指責他為何出賣自己,但她卻因為深愛男友還是讓他送自己回家。兩人在3個月後還是分手了。
分手半年後,受害者才向老師傾訴此事,隨後校方告知受害者的母親,母親最後報警,揭發此案。
控方指出,被告在案發時其實因偷竊已有案在身,在保釋期間犯案,更是罪加一等。
控方也指出,受害者當時遭男友按壓在公廁地板上,無從掙脫,遭強奸時心中遭背叛的痛苦和難過可想而知。被告趁人之危之舉,更是令人發指,求法官判他坐牢8到10年及6到8下鞭刑。
現年19歲的被告認罪後,法官下令評估他是否適合進入青年改造所,展期下判。涉案的受害者的男友也因教唆他人強奸和性侵等罪名面對多項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