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与顾客爆发口角纠纷,警员到场介入时又被指不愿配合出示身分证,29岁便利店员工涉案后多次无视警方传召,昨早被控5项罪名,他面控后表示不认罪,将自行抗辩。
王俊杰昨早被控上法庭,他面对包括3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两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74节条文的控状,指他不遵从公务员的指示到警局报到。
他身穿黑色上衣出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并且不会聘请律师,也不会申请法律援助,会在审讯中自行抗辩。
侮辱公职人员和公布公职人员身分资料妨碍执勤的罪名一旦成立,分别可被判最高5000元(约1万7323令吉)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展至11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闹剧于今年1月1日晚上约8时10分,在莱佛士码头(俗称老巴刹)的便利商店雀喜(Cheers)发生。当时,涉案的29岁男店员王俊杰疑与另一名男顾客发生纠纷,间中有人发表涉及种族和国籍的言论。
警方到场调查时,王俊杰被指拒绝出示身分证,跟警员僵持了约15分钟,过程中还拍下视频,扬言把视频放上网,让视频疯传。
事件曝光后,王俊杰被雀喜开除。
根据警方昨天发表的文告,涉事男职员王俊杰事后上载了6段视频到社交媒体,据称还公开了执勤警员的身分。他还涉及使用辱骂、藐视警员的字眼。
警方对此展开调查后要求他到警局报到,但他没按要求现身,警方随后发出书面通知,分别要求他在1月11日和31日到警局接受问话,但他两次都没到场。
被告也遭另一家公司解雇
被指频骚扰女员工、推搡七旬老员工,被告也遭另一家公司解雇。
《新明日报》今年8月也报导,王俊杰被便利店解雇后,今年4月加入东宝玉艺公司,并被派到裕华国货3楼做古董推销员。
他的主管郑凯丽透露,王俊杰工作期间常无故与女员工搭话,还想约人去吃饭,甚至跟女顾客要联系号码,劝也不听。
他还被指今年8月在厕所推搡一名七旬男员工,出言激怒对方,惊动警方到场,隔日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