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2日讯)为避免陪座女郎(GRO)被捕,不法集团推出新手法,将她们安置在住宅内,接到订单后才被安排前往娱乐场所服务。
柔州警方在今年首10个月内,针对州内的娱乐中心展开多达527次的突击行动。警方在多次的行动中发现,不法集团使用新手法,以避免陪座女郎遭警方逮捕。
国文《光芒日报》昨日报导,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查曼指出,不法集团将陪座女郎安置在住宅内,仅有被称为“妈咪”的老鸨在接到订单后,才会安排女郎到娱乐场所陪客。
他认为,有中介引进这些外籍女子到我国,并让她们作为陪座女郎。
“根据以往的调查发现,一些外籍人士来到我国做中介,并从中获得佣金,不过他们目前已返回所属国。”
“也有一些外籍人士在返回自己的国家后,在当地成为中介。”

卡马鲁查曼说,警方在今年首10个月内,逮捕511名本地民众,其中包括410名男子,以及101名女子。
他说,期间,警方也逮捕89名外籍男子,以及897名怀疑是陪座女郎的外籍女子。
“调查也发现,一些本地居民充当娱乐中心的工作人员、老鸨,以及与顾客接洽的中间人。”
卡马鲁查曼透露,警方会对每一名遭逮捕的陪座女郎展开深入的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人口贩运或胁迫。
他说,截至目前,警方尚未发现有外籍或本地女子涉及人口贩运活动,并被逼迫成为陪座女郎或性工作者。
“警方也会调查涉及的娱乐场所是否涉及私会党,但目前尚未发现有私会党成员参与,警方将继续监督并采取行动。”

污点行动首10个月
逮捕人数比去年多
根据警方在今年首10个月所展开的“污点行动”(OPS Noda),遭逮捕人数比去年同期上涨36%。
卡马鲁查曼指出,根据今年1月至10月的统计数据,警方在上述执法行动中逮捕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多。
他说,若警方在展开突击行动时,发现娱乐场所没有营业执照,将援引柔州法案(娱乐场所)第6(2)条文及第11(2)条文执法。
“针对外籍陪酒女郎,警方援引1963年移民局条规第39(b)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卡马鲁查曼也说,针对雇用非法外劳的雇主,警方可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下执法,罪成者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强调,若涉及卖淫,警方则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展开调查。

严厉对付串通犯罪警员
针对警官或警员与娱乐场所业者串通参与犯罪活动,卡马鲁查曼强调,警方认真对待此课题。
他说,警方将对涉及串通的警方及警员采取严厉的行动。
他强调,除非有特定任务,否则警官及警员不能进入娱乐场所内,而武吉安曼廉正与标准执行部(JIPS)也会监督。
“若有警员不遵守指示,我们将立即采取行动。”
卡马鲁查曼呼吁民众,为了改善社区安全,应积极向警方提供与犯罪活动有关的消息,以降低犯罪率。
民众可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联络柔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柔州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07-221 2999提供情报。
527突击行动捕1497男女
柔州警方自今年1月至10月,针对州内的娱乐中心展开527项突击行动,逮捕1497名男女助查。
当中,有410人为本地男子、101名本地女子、89名外籍男子,以及897名外籍女子。
警方援引多项法令展开行动,包括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招募卖淫)、柔州法案(娱乐场所)第6(2)条文、第11(2)条文、1959/63年移民局法令,以及1963年移民局条规第39(b)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