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一家教育公司的董事涉嫌虚假申报社会保险机构的“职业振兴计划2.0”(Program Penjana Kerjaya 2.0)奖励金,共面对3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逾7万令吉。
41岁被告S.拉马慕迪今日在新山地庭,被控于前年5月25日和26日,提交3份虚假申报文件,涉及金额为7万4120令吉。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前年5月25日,在社会保险机构(SOCSO)新山办事处提交了一份虚假的雇佣奖励计划员工验证书,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总额1万4200令吉的奖励金。
第二项和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前年5月26日在社会保险机构新山办事处,提交了一份虚假的雇佣激励计划员工验证书,分别申请了涉及款额1万8420令吉和4万1500令吉的激励金。
被告的行为牴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8条文(虚报申领),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以及可依据24(2)条文判刑。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或物品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惟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向法官建议被告保释金为4万令吉,被告的代表律师阿马普里特欣则要求减低保释金至1万5000令吉。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最终准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向反贪污委员会报到,并择定案件于12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