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讯)23岁健身教练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今日被押往麻坡地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
来自于峇株巴辖居銮路的被告罗志兴在庭上否认强奸罪状后,获法官阿布峇卡批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于明年1月14日过堂。
法官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或其他证人,另须每个月到峇株巴辖警局报到。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2日下午约6时,在峇株巴辖进步花园的一间旅店房间,强奸一名年仅15岁8个月的女生,抵触刑事法令376(1)(强奸)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副检察司阿里夫在被告否认有罪之后在法庭指出,强奸未成年少女是严重的罪行,控方不建议让被告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陈松元则以被告的收入微薄,并需要照顾家庭生计,包括承担每月须复诊双亲的理由,向法庭请求让被告保外候审。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案情显示,被告透过互联网认识受害人,案发当天,涉案人把受害人带到上述旅店,并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受害人在事后8个月,即今年11月24日才报警,申诉她遭涉案人性侵,警方于3日后拘捕该名涉案人,并援引刑事法令376(1)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