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6日讯)3名男女青少年结伴唱K,其中一男“嗨”到伸出手摸少女胸部,被控性侵罪。
18岁的被告莫哈末凯鲁依凡迪,为饮食摊员工,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一项性侵罪。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30日晚上约10时29分,在麻坡丝丝街一间卡拉OK厢房内,触摸年仅16岁的受害少女胸部,意图性侵。其行为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施以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与另两名朋友,即一男一女相约到市区一家卡拉OK唱歌,被告唱着唱着把手伸进16岁少女朋友的胸部。少女事后报案,被告于本月1日被警方逮捕,并在今日被提控上庭。
被告在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法官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期间不能骚扰受害者以及必须每个月到麻坡警局报到,并择日于明年1月9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