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割油棕工人原本被控贩毒,经控方修改控状,改以拥毒条文提控,最终逃过死刑及终身监禁的刑罚,被判监禁9年和鞭笞10下。
37岁被告慕达哈(割油棕工人)今日在麻坡第一高庭,在交替控状下,被控于今年1月3日凌晨约1时,在麻坡巴冬国油添油站前,拥有72.67克冰毒。
其行为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9A(2)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至少5年,以及鞭笞至少10下。
被告原本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9B(2)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无判死刑,则鞭笞至少15下。
被告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诺哈菲札代表出庭,为被告求情时指出,由于被告没有案底,首次犯罪,并与警方合作,承认罪行,节省法庭审讯时间,事后知错,以及保证不会重犯。
她说,被告育有5名孩子,并有年迈的父母须要负担,割油棕工资一天约50令吉至80令吉,承担家计生活清苦,并要求法官在判刑时从宽。
法官拿督梅奥哈希米同意被告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修改控状后,宣判被告须坐牢9年,以及被鞭笞10下。
此案主控官诺莎米拉副检察司。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