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4日讯)男子冲撞执法人员设置的路障,妨碍公务员执法,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当场认罪后被判罚款17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须以坐牢7个月代替。
《大都会日报》报导,被告是莫哈末巴力克(31岁),被控于12月18日晚上10时,在警方设置于中江大街7英里处的路障处,妨碍一名伍长赛夫依仄汉执行任务。
根据控状,被告当时独自驾车经过路障,却不听从指示停下,反而加速驶离。警方连忙展开追逐行动,并连续发出5次警铃做出警告,但被告完全不理会,唯最后还是被警方截停扣捕。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控上庭,通译员宣读罪状后,在推事努拉希达面前认罪,推事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此案主控官为拉雅西蒂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陈松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