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外籍弟弟致死姐姐”案;警方透露,两名男女嫌犯和女死者同住一起,女嫌犯为死者的朋友。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今日受询时指出,女嫌犯为女死者的朋友,与男嫌犯及女死者同住在士姑来皇后花园。
他透露,两名嫌犯昨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获推事诺卡丽达法哈娜允准延扣7天,直至本月31日。
早前报导,这起命案相信发生于前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女死者怀疑是在士古来皇后花园的一间民宅中遭利器致死。
新山北警区警方在事发当晚7时47分左右,在上述花园区逮捕一名41岁的外籍女子,以及一名24岁的外籍男子,同时在命案现场起获一把刀。
调查发现,其中一名嫌犯是死者的弟弟,警方仍在调查两名被捕嫌犯的关系,以及事件起因。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最少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没有判死刑,则面对不少于12下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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