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两名男子因参与殴斗被控,各被罚款500令吉,另有4名涉案者仍在逃。
40岁的K. 西华纳丹和38岁的S. 洛赫斯4名仍在逃者,被控于1月26日晚上约11时50分,在士姑来金山园英碧安恩马斯5 /6路门牌1号的一家餐厅殴斗。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罪成可面临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推事希达雅杜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各被罚款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努阿奇拉副检察司。被告K. 西华纳丹的代表律师为阿玛皮特星,S. 洛赫斯则未聘请律师。
日前网上流传一段45秒视频,一群男子在一家茶餐室用桌椅互殴的视频。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较后发文告指出,警方于1月28日,分别在士姑来区与巴西古当马赛城逮捕两名涉及殴斗事件的本地男子,并在寻找仍在逃的其余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