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48岁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助理司长涉嫌贪污受贿共14万元(约49万6700令吉),今日与另10人被控上法庭。
被告陈秀龙(48岁)案发时是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简称NLB)的助理司长,他面对共9项贪污受贿的控状,两项欺骗以及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Official Secrets Act)的控状。
《新明日报》报导,贪污调查局发出文告,指陈秀龙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故意推动Broadcast Engineer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BES)与NLB的生意业务,多次向BES销售经理林文河( 49岁)收取共9万元(约32万令吉)的贿款。

陈秀龙也涉嫌在2018年至2020年间,故意推动Pan Prebuild与NLB的生意业务,分多次从Pan Prebuild公司的董事潘鹏全(49岁)收取共5万元(约17万令吉)贿款。
控状也指陈秀龙在2019年3月之前,与潘鹏全合谋,欺骗BES说公司已经为国家档案馆完成了所有应完成工作,BES因此支付了共3万元(约10万令吉)给潘鹏全的公司。
控状也指陈秀龙在2018年2月9日,获取通讯及新闻部常任秘书(Permanent Secretary)对于一项计划的预算提及的意见后,将此预算消息以WhatsApp的方式透露给Broadcast Professional私人有限公司的高级销售经理陈伟明(40岁)。
根据防贪污法令,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罚款最高10万元,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根据欺骗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罚款以及最长10年的监禁。抵触官方机密法令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约7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
陈秀龙目前以15万元(约53万令吉)保释在外。案展下个月6日过堂。
一公司董事成功得项目
“送”17万答谢
Pan Prebuild有限公司董事潘鹏(49岁)周四早上被控4项贿赂罪和一项欺骗罪,指他在2018年中到2020年3月多次贿赂陈秀龙,并与陈秀龙串谋欺骗另一家公司3万元(约10万令吉)。
根据控状,潘鹏全在2018年中到2020年3月之间,共给了陈秀龙5万元(约17万令吉),以答谢他协助自己的公司得到国家图书馆的项目。
另外,他也被指在2019年3月左右,和陈秀龙串谋欺骗Broadcast Engineering Services有限公司,谎称自己的公司已经完成所有订单上的项目,骗对方付3万元(约10万令吉)。
潘鹏全今早没有表示是否有意认罪,目前以5万元(约17万令吉)保释在外,案展3月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