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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永春公所

麻坡永春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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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永春巷入禀副本有出入 后裔公会要法律诉讼

林保贵(左8起)、刘益庆、黄金星(右2)、余文财(左)与麻坡永春公所地段后裔公会居民拉横幅,矢采取法律行动讨回权益。

(麻坡9日讯)再掀风波,一批来自地段后裔公会成员声称,该公所地段后裔公会通过律师追查,发现永春会馆在1955年入禀庭令申请书文件 ,其中夹带的土地局副本有出入,并表示该公会将在华人新年后付诸法律行动。

该公会主席林保贵、秘书刘益庆、委员黄金星、已故永春族长林心外玄孙余文财等30个居民,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林保贵和刘益庆在记者会上指出,该地段在1920年代,由住在该处的永春族长林心与多名永春同乡筹款购买,并在1926年把土地分成10份,以股东/合伙人 注册在10个代表名下。

麻坡永春巷地段近日再掀风波。

“后来,其中一名合伙人颜添逝世后,颜连枝继承遗产,他在后来转售土地给永春会馆时任总务林太宗,提供信息有矛盾,永春会馆不被接受成为信托受益人,土地局只 承认信托书的信托人,因为当时信托法令是一种家庭或族群代代相传的信托。”

他们说,在该法令下,在没有确定的土地拥有者情况下,只要继续缴纳土地税,就能享有继续使用这块土地的权益,同时法律也允许在没有确定注册土地拥有者情况下,以 土地缴纳者的身分申请这块地段拥有权。


他们说,麻坡永春会馆在无法向柔佛州土地局注册成为这块土地的拥有者之后,于1955年12月旬入禀庭令,要求土地局允许永春会馆注册为该士地拥有者;这 份申请文中引用1936年向土地局注册时,所使用的信托书作为申请的依据,并呈上一份声称是该信托书副本为证据。

他们指出,该公所地段后裔公会近期通过律师的专业追查,发现这份信托书的副本与柔佛州土地局所保管的信托书原件内容明显很大差别,两者一比对,根本无法通过土地局的 认证。

他们说,由于信托书副本没有官员的签名与盖章,他们将在农历新年过后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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