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同房表妹 华裔表哥控2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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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性侵同房表妹 华裔表哥控2罪

    (麻坡21日讯)27岁华裔表哥“兽性大发”,竟涉及性侵同房的表妹,今日在法庭被控两项控状,唯他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附带条件下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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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岁的被告陈尊一(译音)是越堤族,在新加坡从事技术人员,今日上午被押往麻坡第二地庭面对两项性侵指控,涉及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

    被告陈尊一(中)休庭后,被庭警带离法庭。

    华裔通译员协助念出控状书后,被告表示明白,并对指控皆否认有罪。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6月12日凌晨约4时,在峇株巴辖某花园住宅区住处,触摸当时年仅16岁少女的乳房至私处,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10月31日凌晨约1时,在同一住处,触摸同一少女的乳房至私处,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指出,被告与受害少女为表兄妹关系,数年前少女的母亲(被告姑姑)去世后,因父亲须要工作,少女便寄宿在被告家,与被告同睡在一间房。

    (本报刘福来摄)
    他指出,性侵未成年人是一项严重罪行,法庭应严以重罚,以儆效尤,由于被告在邻国新加坡从事技术工作,建议法庭提高保释金和谕令被告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徐惠彬求情时说,被告没有前科,行为良好,并充分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受害少女于去年父亲去世后搬离被告的家,被告也在新加坡工作,没有接触风险,建议法庭让被告保释。

    法官阿布峇卡允准被告针对两项控状,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惟保释期间不允许骚扰受害人,同时,被告每个月须到警局报到,以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将此案定于3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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