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与女同事的前夫恋爱,为查询女同事在办理离婚期间的银行款项记录,银行客户关系经理竟10次未经授权就查看女同事个人资料,被判罚1万2000元( 约4万2606令吉)。
被告刘佳美(译音,34岁)在事发时是渣打银行百得利路分行客户关系经理,她面对4项牴触滥用电脑法令控状,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2项则交由 法官于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身为客户关系经理,被告获授权查看客户个料,但仅限于所负责的客户,女同事是被告男友前妻,当时在渣打另一家分行任职,也是银行客户,但并非由被告负责。
2020年6月2日,被告找上自家分行的服务经理,谎称须要查看自己客户资料,借用对方可查询所有客户资料账号来登入银行系统,被告过后在未经授权下,查阅女同事的个人资料。
从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间,被告通过这一途径,5次登入系统查询女同事的资料。 根据银行电眼画面记录,被告在查看资料时,也用手机做记录,并拍下电脑屏幕。
根据控状,被告不仅利用服务经理的账号,也利用另三人的账号登入系统,在同一期间前后共10次查看了女同事的款项记录。
渣打银行后来展开调查,于2020年11月30日下令被告停职,并于隔年2月1日解雇被告。
坦诚查看女同事个人户头
被告在罪行揭发后,向警方坦承为了查看女同事的个人户头,及对方与男友的联名户头是否有钱进出,那么做是因为女同事拖欠男友钱,要了解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
被告律师代求情时称,被告只是查看记录,并未造成任何损失,恳求法官轻判。
控方则指出,虽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罪行对银行或女同事造成实际损失,但这些资料的获取仍存在被滥用风险,促请法官判罚1万2000元至1万6000元(约5万6805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