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14岁哥哥自11年前涉嫌多次强奸10岁的妹妹,这名文身的男嫌犯今日被控强奸罪,而他否认有罪。
这对兄妹为印裔,女受害者现年已21岁,她于2013年(10岁时),多次遭当时年仅14岁的哥哥强奸。 她向母亲倾诉后,哥哥被赶出家门。
直到2017年,女受害者的母亲与继父离婚,她被送到雪兰莪州万挠的少女收容所,由于被交代工作时常常精神不能集中,接受辅导员辅导时才爆出被强奸的遭遇。
事件发生在柔佛州居銮新邦令金,新邦令金警方之后接到投报。
被告于今年3月21日被逮捕。 现年25岁,从事电工的男被告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于2013年2月间,在居銮新邦令金美罗草场(Melor Ladang)路一间屋内,强奸当时年仅10岁的亲生妹妹,牴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8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最少10下鞭笞。
手上有文身的男被告,在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马纳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丹尼尔穆尼尔要求法官,不让被告获得保释,又或者要求最高的保释金额。
法官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及联络本案证人,此案择日在4月29日过堂。
没有委托代表律师的被告,竟然要求法官,能否再降低8000令吉的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