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本地一些穆斯林以天气炎热和工作疲惫等理由,在斋戒时“偷吃”,遭宗教局取缔,罪成可被罚款或监禁。
柔佛州伊斯兰局(JAINJ)于前日中午12时开始,在新山市区3个地点展开“追踪行动”(OP Kesan)。
柔佛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法立受询时说,当局人员发现两名商家以及两名民众没有遵守斋戒,开出4张传票。
他说,当局援引1997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15(a)条文和15(b)条文发出传票。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法立指出,当局将不时展开类似取缔行动,对不尊重斋戒月的穆斯林发出警告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