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本地男子向旅游公司购买朝圣旅游配套,讵料旅游公司以各种理由两度推迟行程,气得入禀消费人仲裁庭付回公道,旅游公司被谕令退款近6万 令吉。
33岁的技术人员莫哈末祖于前年10月11日通过银行转账3万令吉,向这家总行设于吉隆坡布城的旅游公司,购买一家六口的朝圣旅游配套。
当时公司负责人告诉他,有关行程将于去年5月15日前往沙地阿拉伯,旅程为期12天10夜。
英文《星报》昨日报导,莫哈末祖在新山消费人仲裁庭外指出,有关公司声称,基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必须推迟行程。
他说,截止去年8月,他们支付了每人5万2740令吉或8790令吉的个人标准配套,之后再额外支付700令吉,提升至高级配套,总计5万6940令吉。
“旅游公司之后计划于去年9月13日出发,但当时涉及公司正在进行重组,再次推迟行程。”
他不满而入禀消费人仲裁庭,要求该公司退还4万8540令吉。
另外,38岁的线上服装销售业者拉西玛指出,她于前年1月16日花费了1万令吉定金,分别为自己和37岁的丈夫,订购了每人7000令吉,长达12天10夜 的朝圣旅游配套。
她说,有关公司起初告诉她,将于前年11月从吉隆坡国际机场出发,前往沙地阿拉伯,之后该公司却以运营问题为由,将行程推迟至12月,之后再延迟到去年1月。
“我于去年2月致函旅游公司,要求他们退还定金,但是没获回复,因此入禀消费人仲裁庭。”
柔佛州消费人仲裁庭主席哈菲兹审理上述两起案件后,谕令涉及旅游公司在两周内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