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出门遛狗却不抓着牵引绳,狗主多次被警告却不加理会,庭上称爱犬会看交通灯过马路,已训练它不凶路人。法官判他罚款3000元(约1万500令吉)时警告,若他继续一意孤行,最终会为此坐牢。
被告黄来明(音译,61岁)面对6项抵触动物与禽鸟(养狗执照与管制)条例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来自国家公园局的主控官在庭上透露,当局于2022年8月18日接获公众反馈,指被告在盛港芬维尔路(Fernvale Road)的顶楼花园遛狗时,并没有牵着牵引绳,担心被告的狗会突然失控。
根据案情,被告的狗是一只白色的日本银狐犬(Japanese Spitz)。
经过调查,当局发现被告给狗套上牵引绳,却没有抓着绳子。隔月6日,当局针对上述的公众反馈给被告发出通知,被告的妻子代为签收。
岂料,在发出通知之后,被告仍至少5次在包括公园、游乐场、顶楼花园等不同的场所遛狗时,都不牵着牵引绳。
主控官指,被告并非初犯,他早前已因同样的问题收到警告信、销案罚款等,但他仍一再重犯。
他也说,条例是避免攻击事件发生,虽然此案尚未出现攻击事件,但这也是纯粹侥幸。
与其他狗不一样
被告求情时说,爱犬两个月大时就已把它买回家,指“它和其他狗不同”。被告称生意失败后全职照顾爱犬,它已经学会自己看交通灯过马路,也从来不会凶路人。
法官对此表示,狗训练的好与否,并非由被告来下定论,这关乎公众安全。法官谴责被告,指他明知有邻居不喜欢他的做法,却仍一意孤行,这样下去,最终会因此而坐牢的。
曾为狗与男子大打出手
本报早前报道,被告曾于2021年6月27日下午2时22分,在盛港芬维尔路的组屋底层,因不愿拉开爱犬让电梯里怕狗的女邻居出来,而与对方的丈夫大打出手。
他当时承认一项打架的罪名,另外两项罪名交由法官加以考虑后,被判罚款2000元。
根据报道,除了四肢多处淤伤外,被告当时还被打得鼻青脸肿,流了鼻血。他在庭上求情时称对方一上来就破口大骂,他一时气得控制不了自己,已悔不当初。
不抓着牵引绳是为爱犬安全
被告称不抓着牵引绳,是为了爱犬的安全。
被告庭上称,不抓着牵引绳是担心狗的安危,指曾看过被牵着牵引绳的狗冲出马路被撞死,因此认为自己遛狗的方式更为安全。
主控官反驳,无论狗被培训的多好,都还是有可能突然跑走。
法官也指被告的行为明显无视法律和他人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