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2日讯)“露天焚烧导致大厦失火”事件;失火大厦旁的一栋建筑物沦为“垃圾山”,执法当局正式调查此事。
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拿督嘉福尼受询时指出,有关大厦失火后,新山县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今日已前往火患现场,展开进一步调查。
他说,该机构发现有关失火大厦旁的一栋废弃建筑物,被充当垃圾场,里头全是垃圾。
“该机构援引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第71(1)条文调查此案,即在未经授权的地点堆放固体垃圾。”
他强调,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透露,南方环保公司(SWM)已清理有关失火大厦的火患残骸,以确保新山市区始终处理干净及清洁的状态。

另一方面,嘉福尼指出,经过新山市政局的审查,有关废弃的建筑内涉及7个已注册的商业单位,惟所有准证皆已过期。
“所有业主都是本地人。当局目前正在取消这些已过期的营业执照。”
同时,他向消拯局了解后,得知有关火患是由一堆垃圾引起,其中包括旧衣服、杂草和垃圾。
“有关地区是瘾君子常出没的地方。”
早前报导,民众在废弃建筑大厦外焚烧垃圾,结果火势突然失控蔓延至位于新山市区HYH大厦的第3层楼,导致整栋大厦浓烟滚滚,整体面积被烧毁30%,幸无人命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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