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网传一名女警企图带着女儿在房间纵火自焚,被邻居发现后获救,目前已送往医院治疗,惟警方证实,当天只是接到一起警员被灼伤的案件。
据网传资料显示,这起事件于本月16日凌晨4时50分,在新山乌鲁地南金岭花园(Taman Gunung Emas)恩马斯路的一间店屋楼上发生。
有关邻居先是听见一名女童的哭声,之后就看见女警将女童带入其房间内,同时在其房间外闻到汽油的味道。
邻居赶到女警的房间,并见到对方女儿的身体部位受伤。
“女警让我联络他的朋友,后者在一小时内赶到现场,之后将两人送往新山班兰医院治疗。”

该邻居怀疑,女警当时企图自焚,因为早前对方经常询问她,自焚是不是会很痛。
“我最后选择报警,以确保我和家人未来的安全。”
另外,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警监今日受询时指出,警方没有接获任何有关警员在家中自焚的案件。
他说,警方的确于当天接到一起警员被灼伤的案件,不过内容是有关警员是因为汽车失火才会被灼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询及网传的资料是否属实,莫哈末苏海米仅透露,警方仍在调查汽车失火原因及动机。
他强调,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