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2日讯)针对5岁自闭症男童溺毙案,警方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 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进行调查。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今日下午发文告指出,昨日下午约4时30分,古来警区总部的行动室接获士乃警局的通报,一名患有自闭症的5岁男童,疑坠入士姑来河中。
他说,经过调查,发现男童的母亲于昨日下午约3时30分,发现孩子不见,他们是住在士乃十一哩半的甘榜士巴卡峇鲁(Kampung Sepakat Baru)。
“男童的家人紧急四处寻找男童,并在住家后方30米处的士姑来河边发现了溜滑痕迹。在河边发现一部手机,相信是男童在失踪前所使用。”
他指出,当晚约8时,警方与消拯局展开搜救行动,直至当晚约11时10分,在距离事发地约200米的士姑来河底部,发现男童的遗体。
“经男童的家人确认后,小死者遗体于今日上午约10时30分左右在新山中央医院太平间进行解剖。”
陈胜利说,警方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进行调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