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6日讯)学院生网上结识12岁女童,双方发生关系,他今日被控3项强奸罪时认罪,被判坐牢9年和鞭笞3下。
19岁被告莫哈末阿兹达威,甫进入农业学院攻读农业系1个多月,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被判坐牢自毁前程。
被告总共面对3项强奸控罪,他今日在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面前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法官于是判处被告每项控状坐牢3年和鞭笞1下,被告3项控状共判坐牢9年鞭笞3下。
第一和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5日和6日的下午3时,2次在仲尼路一间祈祷室内强奸12岁9个月大女童。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4月20日下午5时30分,在巴力沙盖中路一个档口的亭子处强奸同一名12岁9个月大女童。
被告在求情时,向法官讲述,他先前认识的一名14岁女生,教会他如何搜寻色情网站和到Telegram社交媒体平台认识朋友,之后他(被告)就在一个交友平台里和女童交友。
法官阿布峇卡在下判时质问被告,是否知道与未成年女童发生关系是不对的,被告表示知道,但不知道刑罚那么重。
“这是基本知识,即使你与对方相爱,或是对方献议(OFFER),你这么做都不可为之。”
“你在犯罪前必须先想想后果,你也有妹妹,如果你妹妹也被人欺负,你会作何感想?法庭虽然考虑到你年纪轻轻就犯罪,还有大好前途,但强奸是一项严重的罪刑,必须坐牢和鞭笞,尤其现在少女被强奸和性侵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庭虽作出考量,必须还以受害者一个公道和社会一个警示的讯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