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8日讯)11名公务员日前在峇株市区一家夜店玩乐被捕,其中4名关税局官员因涉毒,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但被告皆不认罪,获准以每人2000令吉保释金,由一名担保人俱保出外。
柔佛州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一批警官及警员是在4月28日凌晨约1时,跨县拉队到峇株巴辖展开“娱乐行动”(Ops Hiburan)时,在峇株巴辖市区一家夜店检查49名夜店顾客,并查获当中30人的尿液检验不过关,包括11名年龄介于24岁至49岁的公务员。
不过,今早被控上庭的只有4名关税局官员,4名被告分别是诺阿兹米(40岁)、莫哈末鲁杜安(43岁)、沙拉胡丁(43岁)及莫 哈末沙菲克(24岁)。
根据控状,4名被告在4月28日清晨6时40分至早上7时之间,在峇株巴辖警区肃毒组办公室,因尿液检验对冰毒、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MDA)和 亚甲基双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呈阳性反应,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4名被告由莫哈末阿兹兰莎及纳芝哈律师代表出庭,本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
其中一名被告沙拉胡丁同时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8B条文下被控,罪成須接受不少于两年,不超过三年的警察观察期。
主控官在庭上要求以每人1万令吉保释金让被告俱保出外,但被告代表律师基于被告薪金不高,又有妻儿要负担(除了24岁被告),要求把保释金减至每人2000令吉至2500令吉。
推事苏海拉最后允许4名被告以每人2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俱保出外。 案展6月26日过堂,以进行移交文件及案件管理程序。
4名被告今早上庭时,皆戴着口罩及鸭舌帽,不敢面对镜头。 其中一名最年轻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克更穿上外套,并拉下头套掩盖自己的样貌。
(本报沈俊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