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称收“密友”礼物不违法,新加坡交通部前部长易华仁申请合并审理所有控状,获高庭批准。
《新明日报》早前报导,易华仁(61岁)涉嫌贪污案未正式开审,但他先入禀高庭提出刑事动议,寻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时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王明星和林国城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
控辩双方针对是否分开或一起审理两套控状,在庭上展开一番争论。
辩方指本案两套控状有相同性质,易华仁是在友情的基础上收下“非常亲密的朋友”的礼物,他没理由怀疑两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意图。辩方也称控方试图延迟进行涉及新加坡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控状的审讯,却没有提出这么做的充分理由。
不过,控方指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性质不同,一个与新加坡F1有关,另一个则涉及林增建筑与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两套控状所涉及的礼物并不一样。
高庭法官昨天下午5时做出裁决,批准辩方的申请,指两套控状在法律和案情上都有相似之处,抗辩理由实质上也相同,应一起审理。
易华仁早前被控27项控状,包括两项贪污罪、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这些控状指他以不同形式向酒店与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约134万3895令吉)的贿赂及好处。
事后,他被指在主管交通部期间,向建筑商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元(约6万628令吉.)的礼物,又被加控8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罪状。